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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零花钱,初中生结伙偷车
半年作案30余起,全部为在校初中生
  • 2012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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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追回被偷的山地车。
  监控录像上,一个孩子搬起山地车就跑。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权尊颜) 嘉祥县七名在校初中生,为换零花钱,竟结伙盗窃山地车,半年内作案30余起。民警通过商店门前的监控录像锁定了嫌疑人并将其全部抓获。目前,这些孩子因年龄小免于处理,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据嘉祥县公安局兖兰路派出所民警介绍,半年来,辖区内不断接到有丢失山地车、电动车的报警。10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商店门口的山地车被盗。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向当事人询问了具体情况,随即调取商店门口的监控录像。令民警惊讶的是,录像中偷车的嫌疑人竟是三个十几岁的孩子。
  录像显示,三个男孩在观察了一阵后,就开始动手了。一个男孩在前面带路,另一个男孩架起山地车紧随其后,眼看几名男孩就要得手时,发现后面来了一辆车,男孩为避免暴露,随即放下山地车走开。不过很快,男孩又杀了个回马枪,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山地车就被他们偷走了。
  随后,办案民警把几名未成年的照片打印出来,在附近走访调查,让群众进行辨认。当民警走访到某商店时,店内人员告诉民警,照片上穿黑色上衣的男孩是其邻居,该男孩经常更换山地车。由于男孩年龄较小,办案民警想通过其家人做其思想工作,起初男孩的家人拒不配合民警的工作,在民警的耐心说服下,其家人终于答应积极配合工作。男孩孟某在其家人的说服教育下,向民警交代了事情原委。
  孟某供述,和他一起作案的还有六个学生,均系在校初中生。他们都爱骑山地车,偷来的车子比较好的都留着自用,质量差一点的就换个零花钱,为了上网或者为了给同学过生日等。经查,这七名嫌疑人年龄大都在十三四岁。多采用搬、抬、扛的方式对门市前停放的山地车实施盗窃30余起,随后以两三百元的价格出售。换来的钱多用于上网或同学聚会。 
  民警调查中发现,这些孩子里面,部分家境比较差,他们盗窃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为了换几个零花钱。“偷了第一辆没被发现,偷了第二辆又没被发现,慢慢就偷上瘾了,家长打骂也不起多大作用,究其原因还是缺乏法律常识。”民警遗憾地说,由于这七个孩子年龄很小,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被处于治安拘留但不执行。目前,警方已追回8辆山地车和1辆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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