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去银行存款,被忽悠买成保险
如今再想退保,却拿不回一半的钱
  • 2012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 赵松刚)奎文区的张先生20日向本报反映,他在银行办理的存款变成保险业务,而当时隔一年后他打算退保时,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原本5000元的保金只能拿回2463元。 
  张先生反映,2011年5月17日,他到彩虹路和东风街交叉口路北的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办完存款后,他手里还有一部分钱,约在5000元以上。当他准备离去时,一名身穿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苏女士过来,向他推荐了一项新的银行业务,张先生每年可以收益的金额比存款划算。 
  张先生说,在工作人员介绍该业务时,并没有提这是一项保险业务。直到当他办完一切手续时,才知道这其实并非银行存款业务,而是华泰人寿的“吉年祥年金保险”,张先生需要在接下来的10年,每年交纳5000元。张先生当场提出质疑,但是工作人员称,如果张先生感觉不合适,退保时也只会损失一两百元,张先生还能拿回4800元。张先生有些担心,要求该工作人员将此写纸条上。记者看到,这张纸条上写着“年内退订扣(500×30%)左右”,也就是150元。以此计算的话,张先生还能拿回4850元。
  2012年3月份,张先生看到不少存款变保险的投诉后,自己也开始担心了起来,便向保险公司咨询,而保险公司的回应令张先生大跌眼镜。保险公司称,如果张先生超出10天的犹豫期后,中途退保,原本的5000元,只能拿回2463元左右。
  记者在张先生提供的一份“银行代理个人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中看到,上面提到“犹豫期过后退保,保险公司会收取退保费,您可能会损失一定费用”,但未提及具体的损失费用金额。另外,在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也没有相关退保损失费的计算细则。
  王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津明说,保险公司的条款属于双方的格式合同,对如何鉴定损失,合同中只是模糊体现,市民如果遇到退保情况,恐怕只能按保险公司提供的计算方式。他提醒说,一定不要只是听信工作人员介绍,而要自己仔细的阅读合同,提防出现退保时蒙受损失。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