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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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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0日讯(通讯员 杜超 徐飞) 染发店没有给消费者做过敏测试就给染发,结果消费者患上“过敏性皮炎”,染发店拒不负责。3月15日,临邑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染发致皮肤过敏消费纠纷。 临邑邢侗街道的王女士说,她3月10日到步行街一烫染店染了头发,第二天脸出现红肿,到医院被诊断为“接触性皮炎”,花去医药费共计349元。王女士要求染发店承担医药费,染发店拒绝赔偿。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店方在染发前应向王女士说明染发剂的使用方法和存在的风险,并给她做过敏测试,该美发店没做测试导致消费者过敏,应负全部责任。 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最终美发店赔偿了王女士医药费等共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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