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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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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0日讯(记者 贺鸿) 19日下午,德城区黄河涯镇居民王先生来到本报编辑部称,他怀疑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盗用,2005年在乐陵联社张桥信用社“被贷款”2万元,并因此背上了不良信用记录。 王先生介绍,2010年3月,他准备申请一笔小额贷款置办一处养鸭场,结果银行告知他拥有贷款不良信息记录,驳回其申请。王先生觉得事有蹊跷,便查看了其贷款信息明细表,发现在2005年12月有一笔年限为2年的2万元贷款,本金利息已经达到4万1千余元。 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其在中国人民银行查到的个人贷款信息表。这笔年限为2年的2万元贷款,发放单位是乐陵联社张桥信用社,贷款人姓名、年龄和身份证号同王先生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我从来都没有申请过贷款,更没有去过乐陵。”王先生说。 2010年4月,王先生曾到乐陵联社张桥信用社讨说法。王先生说,他来到该信用社后,一位张姓工作人员称为其处理此事,同意抹消他的不良贷款信用记录,并尽快偿还这笔贷款。但对于贷款人是谁等相关问题,该工作人员说其才来不久,对此事并不知情。 王先生没想到,自2010年4月至今,他多次要求该张姓工作人员抹消其不良贷款记录一直未果,而且这笔贷款后来竟然还有人偿还了2万元。“养鸭场没办成,还背着不良信用记录,太窝心了。”王先生说。 20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乐陵联社张桥信用社,相关工作人员说,信用社确实有一位张姓员工,是该分社的负责人。同时,该工作人员也承认,近段时间该社确实在处理一起类似王先生所述情况的案件。随后,记者多次联系张桥信用社负责人,但是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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