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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对“非机动车”违章“动手”
菏泽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昨日,21名当事人收到罚单
  • 2012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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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电动三轮闯红灯,这名男子成20日被交警罚款第一人。  记者 邓兴宇 摄
  本报菏泽3月20日讯(记者 景佳) 20日起,菏泽市交警支队开始对非机动车违章“动真格”。一天时间查纠21起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章行为,21名当事人分别被处以20元的罚款。交警部门还强调:今后菏泽对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将成为一种常态。
  3月20日15时18分,在菏泽市中华路与牡丹路交叉路口,一名骑电动三轮车的男子在红灯正闪的情况下穿越斑马线,之后没有转向非机动车道,而是直接上了机动车道,被交警上前拉下。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后,对他处以20元罚款,这个男子成为菏泽市区当日首个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被处罚者。随后1个小时内,执勤交警在这个路口开出了5张罚单。
  记者20日从交警部门获悉,为规范非机动车行车秩序,20日开始,交警部门开始对违章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处以罚款。处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修订)》关于非机动车违章处罚标准执行。其中,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20元。
  记者注意到,与“严管重罚”形成对比的是,一些市民对于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淡薄。一些非机动车主违规后,竟辩解“没看到警察”。
  据统计,当日,菏泽共查纠21起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章行为,21名当事人分别被处以20元的罚款。
  “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当事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菏泽市公安交警支队机动队队长辛波强调。
  据其介绍,在市民上下班高峰时段,仍将以确保路面畅通为主,处罚多在“平峰”时段,被处罚的对象也将视情节而定,对一些违章的老人、少年均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会进行罚款。

一小伙违章,被罚“执勤”10分钟
  20日15时24分,在菏泽市中华路与牡丹路交叉路口,一骑电动车小伙驶上非机动车道,被交警拦下。按照相关规定,交警欲向其开出20元的罚单。
  可小伙掏了身上多个口袋,却发现总计只有16元钱。小伙一脸无奈,不停地做着解释。执勤交警见其态度诚恳,而改作了协助交警路面值勤10分钟的处罚。
  对此,执勤交警房惠民表示,此举主要是考虑到执法的人性化,被处罚的对象也视情节而定。菏泽市公安交警支队机动队队长辛波表示,原则上在此时间段内,仍以教育劝导为主,但今后交警部门对各类交通违法将毫不手软,逐步营造严管氛围,提高路口路段行人、非机动车的守法率。
       记者 景佳
◎相关链接◎
时隔5年,菏泽治理非机动车重拾“罚款”措施
  据了解,2007年《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修订)》刚出台时,菏泽曾对非机动违章采取过罚款措施,随后考虑到市民收入水平较低、难接受罚款等多种因素而未能坚持下去,多是以宣传劝导为主。
  对于这次重拾罚款措施,参与当日路面执勤的交警房惠民解释:“非机动车违章已到了需要批评教育与严管重罚并重的地步”。
  据介绍,菏泽近半数交通事故与行人违章有关,而治理行人与非机动车违章也是当前菏泽城区交通百天攻坚战督导重点。   记者 景佳
机动车主与行人表示赞同,非机动车驾驶员称难接受
  “非机动车违章行驶要被罚款。”
  对此,不少机动车主与行人表示赞同,而非机动车驾驶员则表示“难接受”。
  “骑电动车上机动车道就要被罚20元,成本太高了。”市民刘先生称,他一天工资还不到50元,骑车稍不注意就有面临被罚款的危险,他建议交警应该考虑市民收入低、公交不发达、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落后的实际,而取消此规定。
  一名因骑电动车闯红灯被罚款的男子事后对记者说,他赞同交警部门的行动,建议交警部门也应该加大对行人违章行为的查处。
          记者 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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