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3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及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的职工,都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可以全部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除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根据情况提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要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应提供劳动部门发放的失业证;大病补助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医疗保险机构出具《城镇职工基础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单》或个人药费支出的清单、治疗费用收据等。 本报记者 聂金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