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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业务暂停办理
时间:3月23日-26日,4月2日-4日
2012年03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21日讯(见习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罗苓秋) 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自2012年3月21日起,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将实施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切换工作,期间将停止办理各项公安交通管理业务。
淄博公安交警支队提醒,2012年3月23日至26日、4月2日至4月4日期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执法服务窗口停止办理各项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包括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3月27日至4月1日期间,4月5日以后,各项公安交通管理业务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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