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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尚无人体器官移植资质医院
将对非法移植展开严打
  • 2012年03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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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3月22日讯(记者 李德领) “目前菏泽市所有医疗机构均不具备器官移植的资质,只要发现器官移植行为,均为非法行为。”22日,记者从菏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获悉,该局对菏泽各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
  菏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要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对本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暗访摸排,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单位或部门。此外,各医疗机构也要成立专门组织,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外科、麻醉科、手术室、检验科等重科室进行认真排查,对重点科室的专业人员外出会诊等行为要严格审查,切实杜绝本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开展器官移植行为。
  据了解,目前菏泽市所有医疗机构均不具备器官移植的资质,只要发现器官移植行为,均为非法行为。“今年我们将对大中型医疗机构开展剖析式监督检查,对依法执业、医院感染管理、消毒隔离、放射卫生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医疗机构将进行全市通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菏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局长杨继香说。
  对于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同时降低或取消医疗机构等次;对于单位负责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会诊等名义,聘请外地医务人员在本医疗机构违法开展器官移植行为。
  对违法开展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实,依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追究医务人员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和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此外,还将严厉打击无执业资格的“黑诊所”,并结合诊所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严肃查处无证医疗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杜绝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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