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3月26日讯(通讯员 孙培友)天津一烟贩李某为销售假烟冒他人的名字并使用假身份证购买了手机卡,通过网络QQ聊天从河南联系购进大批红梅、哈德门等品牌假烟,用“电器”包装箱精心伪装后,雇物流车辆贩运至诸城销售。当身在天津的李某通过电话得知诸城为其销售假烟的下线被捉后,迅疾毁掉手机卡,销声匿迹。 殊不知法网恢恢,在天津警方的协助下,诸城警方还是通过细微线索将其捉获归案。据审理,李某冒他人的名字销售假烟价值超过1百万元。日前,李某已被诸城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