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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清明放假三天 |
教育部门将严查补课等违规办学行为 | |
- 2012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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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3月26日(记者 陈洋洋) “对违规办学行为,一旦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26日,聊城教育局发布清明放假通知,组织补课、自习等将被严肃处理。 根据聊城教育局下发的清明放假通知:放假时间为4月2日(星期一)至4日(星期三,清明节),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2日、4月3日;4月5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五)照常上课;4月7日(星期六)、4月8日(星期日)正常公休。 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校放假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省市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自习。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放假规定,保证广大师生的休息权。教育局将加强随访督查,对违规办学行为,一旦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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