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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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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女士 >> 我婚后公婆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房产登记在我老公名下,请问离婚时我能分到一部分房产吗?
“小鱼儿”公益律师团山东永光律师事务所胡俊朋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邓先生 >> 我之前和别人签订了一份合同,现在我们两个都后悔了,只通过手机互发了毁约协议,合同能解除吗?
“小鱼儿”公益律师团山东英天律师事务所贾永明律师: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订立的方式包括数据电文,且邓先生双方所用的手机号在合同上明确记载为双方联系方式,可以认定该组号码的使用者就是合同双方,所以合同已经解除。 记者 朱耕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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