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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叫停交通局违法收费
章丘市委召开常委会回应本报报道,交通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被停职
  •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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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6日报道版面
本报见习记者 宋立山
  本报26日A04版以《多年违法收费,法院三判难止》为题报道了章丘市交通运输局下属“服务中心”多年违法收费的问题;27日,章丘市委对报道正式作出回应,现已责令章丘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停止收费,交通运输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停职接受调查,撤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及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交通局负责人将登门向群众道歉
  记者了解到,经本报报道后,章丘市委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调查组到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
  3月27日上午,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听取调查组调查情况汇报。已经责令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停止该项收费,交通运输局及运管所主要负责人将登门向群众道歉。
  回复称,经调查,进行违法收费的章丘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为该局运管所管理的一家下属企业,注册时间为1999年,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搬家运输、物流服务、货运代办、客运代理、货物包装、货物中转等。自成立以来,其以为货运车主提供代办手续、传递运输信息等为由向普通货运车辆收取服务费和会费。

对违法收费一定一查到底
  回复表示,章丘市枣园街道高其班、焦守磊、张永国等3人因对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收费持有异议,先后于2010年6月13日、2011年8月29日、2011年11月10日3次向章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法院经调查、审理认定,章丘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收费行为违法,交通运输局的行为是利用工作职权为其他部门、单位收费提供便利,应予纠正。但该单位并未停止此收费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新闻单位报道完全属实。
  对于违法违纪收费行为的事实调查、认定和处理,由市纪委调查工作组负责进行,一定一查到底,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撤销运管所主要负责人职务
  据了解,章丘市委、市政府已经采取处理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停职检查,接受调查,听候处理;撤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及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其他涉及人员待调查结束后,一并作出严肃处理。
  成立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进驻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开展调查和处理有关问题。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主持交通运输局工作,处理相关事宜,开展相应教育整治和稳定工作。
章丘市交通局 下属机构违法收费
  本报26日报道:据读者反映,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在办理和审验车辆运输证的过程中,要求车主必须交纳中转信息服务费和会费,每车每年共计250元。
  章丘市枣园街道办高其班等人曾将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章丘市人民法院先后3次裁定章丘市交通运输局的收费行为违法,但章丘市交通运输局仍在收取该项费用。
  记者调查也发现,收费的章丘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虽是企业身份,但其主管部门为章丘市交通运输局运管所,而“运管所”正是交通局下属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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