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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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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看似很简单的问题,却困扰住不少市民。“报网民生”活动推出“你问我答”小栏目,对市民咨询的问题进行回答。如过你碰到了小问题却不知道咨询哪个部门,就可以拨打6789986和6879065进行咨询,也可以发送短信到15954530929。对较简单的办事事项,我们在第二天的报纸上进行回复。 本报记者 李大鹏 1、芝罘区居民参保户籍有什么要求?参保人员去世后,能享受什么待遇? 答:芝罘区2010年前已完成村改居,因此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芝罘区户籍的居民均符合参保规定的户籍条件。 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其遗属按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企业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时隔太久,本人无法提供工作经历的原始证明材料,但是想参加此次保险补缴怎么办? 答:工作经历的原始证明材料由于企业倒闭等原因已经灭失,确实无法提供文件规定的原始证明材料的,可由本人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开具1996年1月1日前在某集体企业工作的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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