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捡拾证件索要酬金被暴打 |
200元好处费变千元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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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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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8日讯(记者 顾松 通讯员 许加元) 一男子捡到丢失的证件,向失主索要200元好处费,女子叫来六名朋友将男子暴打一顿,结果却赔付了1000元的医疗赔偿金。 27日下午4时许,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科通派出所接警称,在北一路某商店门前一男子被多人殴打。经审讯得知,27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张女士携带户口本和其他证件路过北一路时,不慎将户口本丢失。当张女士返回查找时,发现王先生捡拾到了。张女士上前答谢索要,王先生却说要给自己200元的好处费,张女士叫来六名朋友强行要回自己的证件。双方发生了激烈争执,于是六人对着王先生拳打脚踢。 经鉴定,王先生的伤已构成轻微伤,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调解下,张女士等七人主动赔付王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费共计一千元。 据办案民警讲,根据《物权法》规定,“捡到他人遗失物或遗忘物应主动归还,但对于对方因保管、运输遗失物所造成的费用,失主应给予偿付。”但像王先生主动索要财物的行为,已与《物权法》相悖,但这些都只局限在民事层面上,因为对方索要财物的数额过小,构不成敲诈罪。但失主仍可向法院起诉,也可通过派出所民警从中协调解决此事,张女士叫来朋友暴打王先生的方法实在不可取,事态严重的话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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