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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指定餐厅吃饭罚50元?
律师认为超市强制员工就餐不合理
  • 2012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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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8日讯(见习记者 张汝树 时浩) 28日,记者接到读者反映,和平路银座超市规定员工必须在超市指定地点吃饭,如果员工外出就餐就会被罚款50元。银座超市和平店客服部称,指定地点就餐是内部规定,在员工培训时已明确要求,这样做只是为了便于内部管理,维护超市形象,至于罚款并未作硬性规定。
  28日上午,记者来到银座超市和平店。超市一楼一位售货员告诉记者,员工必须在二楼买饭,然后到三楼员工餐厅就餐,员工不允许外出就餐,也不允许从家中带饭,如果外出就餐被抓到,就罚款50元。
  11点30分左右,记者看到超市员工正在二楼买饭,在专门的员工收银处结账后去三楼规定的餐厅吃饭。记者试图进入餐厅吃饭,被告知非超市人员不能进员工餐厅。“超市餐厅的饭菜不好吃,”一位超市人员向记者反映,超市餐厅的饭菜质量并不高,有时候还是凉的,价格也不便宜,有些导购员干脆中午饭就不吃。
  记者随后采访了超市客服部的负责人。客服韩部长告诉记者,员工在超市餐厅就餐是内部规定。员工在进入超市时都会经过培训,培训内容中包括不得外出就餐,也不允许员工自带饭菜,《员工手册》里记录的很清楚。但是员工就餐会按照不同级别,给每位员工伙食补贴,最少的补助也有100元。
  对于员工外出就餐会被罚款一事,韩部长介绍说,这只是一种行为约束,员工外出就餐会被扣20元到30元,但这并不是一种硬性规定,遇到外出就餐的员工,大部分是以教育为主,至今也没有真正处罚过员工。
  超市一负责人孙科长介绍,之所以不允许员工外出就餐,一方面是因为员工就餐实行倒班制,每次吃饭只有30分钟时间,外出时间紧张;另一方面,内部就餐有利于餐厅管理和维护超市形象。
□律师说法
  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誉博律师呼叫中心。律师告诉记者,企业员工如果不领补助,就不用到指定的地点就餐,员工有就餐的自由,企业以员工不到规定地点就餐罚款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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