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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八大关景区禁行8个月
区内居民13日前办理车辆通行证
  • 2012年04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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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4日讯(通讯员 于昕 梁峰 记者 赵壁) 自4月1日至11月30日,八大关风景区内部分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八大关禁行区域内的居民和单位可在5日至13日内办理车辆通行证。
  据悉,八大关景区禁行区域为太平角一路(黄海路至正阳关路)以西、正阳关一支路(山海关路19号至正阳关路)以东、正阳关路(正阳关一支路至太平角一路)以南。在八大关风景区禁行区域内居住的居民可持个人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及车主身份证、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办理车辆通行证申请;单位办公车辆可凭单位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通行证申请(加盖公章)。上述车主请到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东海西路七号甲805房间)办理登记手续。
  交警市南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符合办证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办理通行证,4月13日前对未及时办理通行证进入禁行区域内的,民警将不予以处罚,自4月14日起,将对进入禁行区域而未持有通行证的车辆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咨询联系电话:6657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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