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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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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4日讯(见习记者 于雪莲 通讯员 王东 刘世欣) 日前博山居民王某竟趁着酒劲砸门伤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 3月26日中午,博山区博山镇王某在喝了一斤高度酒后,到村里商业街上郑某经营的手机店修手机,说他的手机自购买后一直无法上网。郑某说,是因为手机卡未开通上网业务。王某听后大怒,将郑某的店门砸坏,还要求郑某拨打110报警。郑某说不用报警。王某却逞起了“英雄”,喊道:“多大点事,你不报警我报警!”王某遂拨打了110。王某还无故扯住从店门口路过的冯某,一拳将其鼻子打破。 博山公安分局北博山派出所接警后,及时展开调查。最终,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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