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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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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4月5日讯(通讯员 杨艺 记者 徐萌) 5日,市中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市中区某家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火锅店消防设施、器材等消防安全设置不符合标准。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罚款惩戒。 据了解,5日,市中消防大队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清剿火患”回头看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在对市中区华山路与文化路某家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准配置、设置都不符合标准。据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介绍,该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威胁顾客及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该火锅店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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