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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为何难申请
药监局称没有设置许可依据,工商局称担心难监管
  • 2012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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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光照 见习记者 宋立山
  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营业证为何难办?6日下午,在济南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牵头召开的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专题会上,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工商局详细分析了原因。
食品药品监管局 没有设置许可依据,不能乱设门槛
  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2010年10月,济南市政府(2010)53号会议纪要第三条规定,在国家保健食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济南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但是对于新开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需不需要到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许可,怎样办理许可,办理许可时需要哪些手续,这些在“纪要”里都没有明确规定。
  而在该纪要形成之前,2010年6月《关于明确我市部分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代拟稿)中,有一处说明:对新申请保健食品的经营可暂不办理食品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在2010年10月,济南市政府(2010)53号会议纪要形成时,经考虑决定,新申请保健食品经营的业户,可暂不办理食品许可证,不写在纪要纸面上,食品药品监管局口头执行。因此,对于新申请保健食品的经营,他们暂不办理食品许可证。
  “我们也向法制办汇报过,但是考虑到现在都是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我们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对新申请保健食品的经营设置前置许可,可能的后果是乱设门槛。”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现在需要个说法,只要给他们可以进行许可的依据,他们就能进行登记、证明。
济南市工商局 没有监管部门确认,发执照后很难监管
  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工商部门是主体准入的最后一关,如果乱发营业执照,是不利于监管的。(2010)53号会议纪要和《食品安全法》都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保健食品经营的监管部门,“我们发放营业执照,需要他们知晓、确认,不然我们给谁发了营业执照、哪里新增加了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这些内容食品药品监管局都不知道,还谈何监管。”
  这位负责人认为,工商部门与食药部门间应该建立联系,互相通报一下,部门间加强协调,对于申请保健品经营这一领域,两个部门有个确认关系。他建议工商部门按月将发放营业执照的情况向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或者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自身监管体系,如果不能发放许可证,哪怕是给申请企业一纸证明也好。不然营业执照好发,以后监管可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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