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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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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德荃
济南轻骑前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家岭凭借政府赋予的权力,又乘伴随企业上市而来的滚滚资本洪流之势,得以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最终造就了济南轻骑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辉煌。 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相对更需要沉淀、消化、守成的时候,这种经营决策模式的弊端也就不可避免地显露出来。政府职能部门的过多干预,再加上非理性扩张、效率低下、成本失控、国有资产非法转入私囊,企业经营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几乎都有不可规避的宿命,济南轻骑只是一个具体的案例罢了。 在当时国有企业既有经营管理体制下,济南轻骑的兴衰几乎是必然的结局,而张家岭个人的兴衰则具有相当的偶然性。设若登上济南轻骑董事长宝座的是另外一个人,现在的张家岭则很可能只是一位与世无争、安享天命,在千佛山下打拳遛弯的谦谦老者。 济南轻骑集团的兴衰具有典型的意义。作为案例,足以管窥中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 首先,企业扩张的规模或速度应以能否促成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为目标。非理性扩张,特别是并购与主业不相关的资产,只会造成现金流的固化,徒增财务风险。这是企业经营战略的大忌。 其次,企业应该高度重视产品寿命周期的预判,及时调整主业的方向。济南轻骑的衰落与其长期徘徊于摩托车制造这一夕阳产业,不能有效调整企业发展战略高度相关。 企业一定要有过硬的主营业务,以便作为利润的主要源泉。同时,企业一定要有相当比重的附属业务,实现多元化经营,以便合理地分散风险。没有主业,企业的发展缺乏方向感;没有副业,企业的经营缺乏稳定性。领先的技术和过硬的质量是打造主营业务品牌的关键,而是否能够稳定乃至增加现金流则是企业选择附属业务的主要依据。从属业务的选择不成功是压垮济南轻骑的最后一根稻草。 最后,国有企业的重组或民营化的确是解决问题的基本出路。但这一过程要慎重,一定要兼顾相关各方的利益,不能盲目、急不可待。在国有企业的重组或民营化过程中,一定要理性评估国有资产的价值,准确研判参与资产重组方的能力与动机。资产重组或民营化的协议要附有足够的预防性、保护性条款,以杜绝损害国家利益与企业员工利益的可能。 (文章有删改,作者为山东财经大学(筹)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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