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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征收人权益的保护>>
对补偿协议反悔的仍可起诉
  • 2012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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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行政审判庭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在办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案件中,主要通过4个方面完善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和保护手段。
  首先,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其次,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或者补偿协议达成后反悔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三,当事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有关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正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执行的裁定。第四,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形,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赔偿诉讼。这些机制的设置与执行,对于切实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权力滥用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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