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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金券上并没注明硬称一次只用一张
律师:商家行为不合法
  • 2012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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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倩) 手中拿着代金券,在使用时却被告知一次只能用一张,这让消费者难以接受。“代金券上明明没有规定,商家这时候却有限制,就是不合理啊。”市民王女士说。
  9日中午,市民王女士与朋友到历山路中段一家餐馆吃饭。结账时,王女士拿出了3张代金券,每张可抵20元现金使用。但服务员却称,每次只能使用一张代金券,所以剩下的两张还要等下两次吃饭时才能使用。
  王女士难以接受,代金券上使用说明一栏只是写着,本券只限此餐厅使用,使用本券不再享受店内其它优惠。唯独没有“每次只能使用一张”的限制说明。
  对此,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宝军介绍,这属于格式条款中的限制行为,既然代金券上没有关于使用张数的限制,商家没有权力对此再做出要求。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投诉热线对商家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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