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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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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4月9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林伟强) 近日,威海市通过并出台了《关于建立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保障机制的意见》,政府将出钱对城市“三无”人员进行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 今年,威海市建立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保障机制,将对城市“三无”人员进行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供养对象包括具有威海市城市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或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或扶养义务人,但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或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生活来源不包括政府性生活补助收入;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指年满18周岁以上的残疾人,包括精神和智力残疾人。 供养对象的供养经费由其户籍所在市区财政负担。供养对象从享受政府供养待遇的当月起,不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政府供养,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村)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经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后,上报各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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