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土部征收中外企业合作开采石油补偿费
2012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4月10日讯(记者 刘红杰) 国土部日前下发通知称,要做好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业内人士称,中外合作企业税费征收再度加强,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有望得到进一步约束。
通知称,中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应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通知所指石油资源包括常规石油、天然气,以及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补偿费实行属地化征收,由合作区块采矿权范围所在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拍客
图片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
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