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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误餐费报销免征个税 |
打折促销赠送礼品也属免征范围 | |
- 2012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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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正值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国税总局在官网就个税等问题答网友问。(资料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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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就个人所得税等问题接受在线提问。根据现行规定,出差交通和餐费补贴报销、亲属间转让股权、打折促销赠送礼品等情况不征个税,而补充医疗保险、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超标3倍等情况则需纳个税。
交通费餐费通讯费 标准之内不征税 有网友提出,单位给出差人员发的交通费和餐费补贴是否计征个税?每月通讯费补贴是否也是如此? 卢云介绍,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计征个税。关于通讯费补贴,如果所在地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标准之内不计征个税,如果未规定,单位发放此项补贴,应计征个税。 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税;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计征个税。
亲属间转让股权 不收税 亲属之间个人股权转让是否征税?针对个人转让自建房,无相关发票该如何计征个税? 卢云介绍,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免征个税,例如妻弟关系不在范围内。 卢云介绍,根据规定,对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如果纳税人无法提供财产原值,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财产原值,并据此计征个税。
打折促销赠品 免征个税 企业促销展示赠送礼品的情况经常出现,如何界定个税征免界限? 卢云介绍,企事业单位在促销展示过程中赠送礼品不征个税的情形如下: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除上述规定情形外,其他赠送礼品的情形,均需要计征个税。
补充医疗保险 需计征个税 现实生活中,单位给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是否计征个税?独生子女费、安家费呢? 卢云说,按现行个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替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计征个税。 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所说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规定数额标准之内的补贴。 针对安家费,卢云还介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个税,如不符合规定或以“安家费”名义向员工发放收入,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个税。
福利不超薪金14% 准予扣除 企业发给员工的福利是否都要如数纳入当月薪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卢云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卢云介绍,根据现行个税政策,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征个税。
两处以上收入 在哪儿缴税自己定 如今,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收入的情况十分常见,应该在哪儿缴纳个税? 卢云介绍,我国有明确规定,对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申报事宜。 卢云还介绍,我国现行个税制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分11个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的减除费用和税率,分别计征个税。由于在分类所得税制下,每一类所得都要单独征税,因此,不同的所得项目之间不得互相抵免,同一所得项目下不同所得也不可互相抵扣。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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