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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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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4月11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孔景景 孟祥华) 在砖厂打工赚钱的张某,上班不过数日便被三角带打断了手指。向雇主索赔时,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双方闹上法庭。近日,曲阜市法院一审判处雇主李某赔偿张某医药费等各种费用3万余元。 2011年12月,张某来到李某承租的砖厂打工,刚干了几天活,就被砖机三角带打断了四根手指,目前仍在治疗中。经诊断,张某的右手中、环指末节完全离断,食指末节骨折。李某虽已垫付部分医疗费,但因赔偿数额未达成协议,张某将李某起诉至曲阜市人民法院。 法院一审认为,李某作为张某的雇主,在雇佣活动中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在雇佣活动中,应知道清理杂物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对于自身所受到的伤害,亦应承担适当的责任。根据相关赔偿标准,法院判决雇主李某赔偿张某医药费等各种费用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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