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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相差19岁闪婚又闪离 |
缺乏了解,婚后四个月摩擦不断 | |
- 2012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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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高倩倩) 杨某与宋某相差19岁,两人偶然相识并在相处一个月后便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摩擦不断,竟闹到要离婚的地步。日前,广饶法院审理了这一起双方年龄相差悬殊的离婚案,在法官的调解下,杨某与宋某结束了四个月的婚姻。 原告杨某家住济南,被告宋某家住广饶,2011年10月二人在一次旅行的途中相识,并互生好感,经过一个月的相处后,于同年11月30日登记结婚。两人本以为婚后生活会更加幸福,岂料由于二人相识时间不长,缺乏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年龄差距过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经常对一些问题产生意见分歧。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恶化。今年3月30日,杨某向广饶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宋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对案情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原、被告婚前缺少必要的了解,年龄悬殊达19岁,在婚后生活中双方对诸多问题均难以达成共识,且矛盾冲突不断升级,夫妻感情濒临破裂,在这种情形下,双方和好难度较大,且维持夫妻关系对双方也并非最佳选择。承办法官从细节出发,耐心细致地做被告宋某的思想工作。经过设身处地的劝导,宋某终于意识到双方年龄悬殊确实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二人在婚后生活中的确出现了许多不能相互适应的状况。思考再三后,宋某最终同意与杨某达成离婚协议,结束这段短暂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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