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首个绿道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
确保自行车行人优先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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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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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日照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学苑路沿线将是日照城市交通绿道的组成部分。
本报记者 刘涛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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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李玉涛) 11日,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委获悉,《日照市绿道管理办法》已经于今年3月15日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这是日照首个绿道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绿道要确保行人、自行车优先通行。 个人企业可参与建设绿道 办法规定,绿道建设和管理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鼓励社会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出资参与绿道建设和养护。 鼓励社会公众、企业通过公益植树、认捐、认养和认管等多种形式,参与绿道建设与养护。对于通过捐赠形式参与绿道养护的企业,可以在绿道设施上增加企业标识和宣传语。 绿道与公共交通网衔接 办法规定,绿道建设应当依托现有的道路、山体、水系、绿地等自然环境,与公园、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居民聚居点等建设相结合,发挥绿道连通自然生态和历史人文节点的作用。 市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应当互相连通,形成结构合理、衔接有序的绿道网络。 绿道网应当与公共交通网相衔接,并逐步完善交通换乘系统,提高绿道的可达性。 建立绿道查询系统 绿道管理部门在编制和调整绿道规划、实施临时占用绿道许可、确定绿道养护单位之前,应当将相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绿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绿道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市民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绿道管理部门免费发放绿道使用指南和宣传手册,系统介绍绿道的线路、开放时间、活动安排和注意事项。 绿道不得被占用 办法规定,在绿道内,除借用现有城市道路的城市绿道、社区绿道外,绿道禁止行驶、停放机动车辆。 借用现有城市道路的绿道,应当限制大型机动车辆进入,小型机动车辆应当限速行驶,确保自行车和行人优先通行。 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分开设置的绿道,行人和自行车应当各行其道。 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合并设置的绿道,自行车应当控制行驶速度,避让行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截断绿道。确需临时占用、截断绿道的,需经绿道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绿道内禁经营活动 办法规定,在绿道控制区内,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广告牌以及条幅、标语、气球、彩旗等广告设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污损、破坏绿道设施;挖沙、采石、取土、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它废弃物;其他违反绿道管理的行为。 机动车非法进入绿道,非法占用绿道停放车辆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何为绿道 景观设计中的绿道概念源于70年代,英译“绿道”——greenway,分为两部分:“green”表示自然存在——诸如森林河岸,野生动植物等;“way”表示通道。合起来的意思就是与人为开发的景观相交叉的一种自然走廊。 《日照市绿道管理办法》所称绿道是指一种线性绿色开敞空间,以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和休闲方式为目的,通常沿城市道路、海岸河滨、溪谷、山脊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供行人和自行车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 绿道按照位置和目标功能划分为市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 □相关链接 市区今年开建4条绿道 根据今年2月出台的《日照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2012年市区要开展城市交通绿道、滨海旅游绿道、滨河休闲绿道、山海观光绿道四项绿道工程规划建设。 城市交通绿道:建设4条,并在行人密集区域建设3处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20处路口过街安全岛。 滨海旅游绿道:完成串联奥林匹克水上公园、梦幻海滩公园、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鲁南国家森林公园的绿道规划设计及南段建设。 滨河休闲绿道:启动香店河、沙墩河绿道建设。 山海观光绿道:开展串联五莲山风景区、九仙山风景区、卧龙山风景区和北部滨海地区的绿道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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