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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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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能代表
音乐人?

  当记者问音乐人《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成功率”会有几成时,宋柯说:“很难说。听闻这个草案出自一些法律方面的学者之手,他们对集体管理的了解显然远远超过了对保护版权人的了解,忽略了作者和从业人员的立场。”刘欢则表示:“这个没有办法推测。我们压根儿不知道著作权法出台是什么人在讨论,感觉各方代表都在,但就是没有代表著作权的人在说话。好像周围没有人在做这个事儿。”
现场惊现
“传单哥”

  通气会进行到一半,突然有一个男子从座位上站起来,向全场抛送白色传单,并立刻从会场消失。传单上的原话为:“严重抗议:著作权草案第46、48、60、70条,剥夺了著作权人的私有权,音集协、音著协收取72.4%的管理费(国外12%)。巨额版权费被北京天合公司的实际控股人澳门杨光所得。著作权法草案第69条,保护百度合法侵权,非法下载,摧毁了中国的音乐、文学。”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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