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九年前杀人逃亡化名经营起夜总会
本报记者陶相银
  • 2012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戴手铐、脚镣的李某被押回威海。  本报记者 陶相银 摄
  12日凌晨2点52分,在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奔波后,追逃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押解回公安经区分局西苑派出所。2003年轰动一时的“5·4”劫杀韩国商人父子案件中,两名案犯已经伏法。(详见本报A13版)下面是本报对话犯罪嫌疑人李某。
  记者:2003年5月份之前,你在干什么?
  李某:那年我23岁,来威海打工,先是在一家服装厂干活,案发前的那段时间没有工作。那时我经常去录像厅,认识了“小二”(王某良)他们俩。我知道他们是社会闲杂人员,经常偷偷摸摸。我们常在一起玩,但我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姓名。案发前,“小二”他俩说“去搞点钱花”,听说一韩国人刚转手了一个店铺,觉得他家应该有钱。我们仨尾随他进了家,把他们爷俩抢了。
  记者:作案时,你干了什么?
  李某:抢了钱和相机等东西后,“小二”说这个韩国人认识他,干脆就灭口吧,要不然大家都跑不掉。他们用毛巾勒两个韩国人的脖子,也让我去勒了一会儿。我当时很害怕,一是怕被抓后得偿命,二是怕“小二”他俩也灭我的口。
  记者:作案后,你们去了哪里?
  李某:他们分给了我几千块钱,我一开始跟着他们去了佳木斯。在一起一个多月后,我越来越觉得跟他们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就跑了。从此,我们就没了联系。我先回了滨州,但不敢联系家里人,后来又跑到了河北的好几个地方,最后到了昆山。
  记者:在昆山这些年,你干什么?
  李某:开始是打零工,后来花几百块钱买了辆摩托车,干起了黑“摩的”,都是晚上开,白天不敢出门。2005年左右,我到一家酒吧打工。因为干活不错,后来被介绍到一家娱乐场干经理,再后来就在现在的夜总会干总经理。
  记者:这么多年,你接触了很多人,怎么介绍自己?
  李某:开黑“摩的”时,有个同行叫邹杰伦,跟我长得很像,我就一直冒用他的名。街上有打架的,我连热闹都不敢去凑。我还谈了对象,有了个三岁的孩子,但一直没敢领证结婚。我跟对象说,我老家没人了。
  记者:想没想过自首?
  李某:想过很多次,因为心里的压力太大了。但一直没勇气去,我知道自己犯的是死罪。
  记者:被抓了,有什么感想?
  李某:警察一进门,对我说他们是山东威海的,我一下子就明白了,知道这一天终于来了。我不用再躲了,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可以见见家人了。现在,被抓进来了,我心里反而挺踏实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