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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保障民生十项措施
大病医保将试行单独结算
  • 2012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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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将为更多人群遮风挡雨。
  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邢振宇 实习生 韩静静 乌兰)16日,记者从济南市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济南市为了更好地服务民生,让百姓满意,在保障民生、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科学发展三个方面分别出台了十项措施。针对百姓关心的医保、养老、就业等10个方面的问题均列出时间表。
  在济南保障民生的十项措施中,七项与社保有关。
  保障民生十项措施分别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妥善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问题;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到位;提高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完善医保结算方式,缓解重症病人住院难问题;建立失业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对困难家庭学生就读技工院校实行帮扶。
  济南市人社局局长蒋晓光表示,人社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提高社保待遇。今年济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平均增长1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建立失业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据介绍,从4月1日起,济南已经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也已提高,4月28日前发放到位。目前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已经启动,正在登记审核中。
  令人关注的是,在保障民生十项措施中,济南市人社部门今年将对重症病患者的大额医疗费用试行单独结算,重症医保病人到省级大医院看病将不再难。
  居民重症病人入院难一直备受关注。以前不少医院,特别是省级大医院,听说医保病人就不愿接收,有的即使住上院,也会受到时间和金额的限制。今年济南两会上,部分代表委员就对此提出建议议案。为缓解重症病人住院难问题,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蒋晓光表示,今年将对全市定点的三级医院和部分规模较大的二级医院收治重症病患者的大额医疗费用试行单独结算,采取“总额预算、弹性结算”等复合式、多元化的费用支付方式,鼓励医疗机构合理收治重症参保病人。
  同时健全门规病种动态管理机制,出台新的城镇职工医保门规管理办法,对一个医疗年度内个人负担达到一定金额的实行二次报销。今年还将研究出台肝、肺、心脏三个器官移植救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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