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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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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李晓闻) 今年5月13日是母亲节,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十大优秀母亲”评选活动。 凡品质优秀、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美誉度,以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效果显著,具有新时代母亲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在“十二五”规划中建功立业,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积极贡献的女性均可参与评选。5日—25日为推荐阶段,采取社会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家庭成员、居民或他人直接向市妇联进行推荐,推荐的母亲须经其所在街道妇联同意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候选人;或者由各区市妇联和市直(驻青)单位妇委会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区市原则上推荐2名候选人。 25日—30日为评审及公示阶段。母亲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给予表彰奖励,授予青岛市“十大优秀母亲”荣誉称号。推荐表一式三份、事迹材料一式8份,请于25日前报送市妇联宣传部。联系人:朱颖,联系电话:85911636。邮箱: qdfl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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