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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停车场嫌贫爱富遭质疑
淄博商厦称:找单位代管也是无奈之举
  • 2012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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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看车处。 本报见习记者 王亚男 摄
  本报4月16日讯(见习记者 王亚男) 16日,市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在淄博商厦购物停车时遭遇不同待遇:开车过来购物是免费停车,但骑电动车来购物时却要收1元的看管费。经记者了解,因为电动车、摩托车管理难度大,淄博商厦便将其交由张店公安分局自行车管理所管理,因此才针对摩托车和电动车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16日上午,记者来到淄博商厦前停车场看到,商厦南侧的东部和商厦的东侧停放轿车,有淄博商厦安保人员指挥停车,不收取费用。南侧西部则停放着电动车、摩托车和自行车。两位身穿蓝色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在指挥市民摆放电动车。工作人员把一块木质小牌给市民并收取1块钱看管费。
  问及收费,市民张女士说已经习惯了,一直都这样。市民王女士则说,开车过来购物都是免费停车,但是骑电动车过来停车时却要收取1元的车辆看管费,感觉非常不合理。骑电动车前来购物的刘女士说,自己经常来淄博商厦购物,每次都要被收1块钱看管费。虽然1块钱不是很多,但是开车过来的人是免费的,自己却要交钱,这也太嫌贫爱富了。”
  淄博商厦安保部门工作人员称,这也是商厦的无奈之举。轿车一般不容易发生财物失窃,比较容易管理。但是电动车、摩托车体积较小、搬动方便,经常会发生电动车电瓶失窃的事情。如果发生电动车电瓶被偷走的情况,商厦还要负责赔偿,所以商厦就每年支付一定的费用给张店公安分局自行车管理所,让其代为管理。
  张店公安分局自行车管理所工作人员称,他们对电动车、摩托车收取看管费是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的。车管所要安排专人来管理看管停放的电动车、摩托车,也要付出非常高昂的成本。如果发生失窃事件,自行车管理所也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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