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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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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田晓剑) 12日,惠民县的李某夫妇到公安局报案,称银行卡中6600元钱失窃。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小偷不是别人,正是李某夫妇正在上大学的儿子,而这笔钱已全部用于恋爱支出。 4月12日上午,警方接到皂户李镇李某夫妇二人报案。李某夫妇有一张银行卡,一直都是通过银行柜台存取款,但夫妻二人最近发现银行卡中的钱通过自动取款机被人取走。 民警仔细分析了李某夫妇提供的取款明细情况,取款记录显示取款时间是2月5日到4月11日,从第一次的100元到最后一次的1500元,一共取了6次,银行卡陆续被人取走现金6600元。 派出所民警也起了疑惑,嫌疑人为何没有把钱一次取光? 民警通过调查李某夫妇家庭成员情况得知,李某夫妇之子李某某目前正在滨州某高校求学,平时十多天回家一次。民警通过分析发现,嫌疑人每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的时间基本上与李某某的回家时间相符。 办案民警随后联系信用社调取监控录像,经过比对得出结论,多次从自动取款机里取走钱的正是李某某,民警遂将李某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过询问,李某某承认是自己从自动取款机取走的钱,并称自己在学校谈了女朋友,需要花很多钱,又不敢跟家里说。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李某某,之前在家中听到父母说起银行卡密码并记在了心里,就趁机拿走父母保存的银行卡,分6次取走6600元钱,全部用于恋爱支出。 派出所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李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给父母认错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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