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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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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4月17日讯(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刘源) 滕州市一市民通过“野广告”买了保健品,吃了一段时间后怀疑有问题。最后,经过滕州药监部门核实,该保健品为假冒产品。 16日,据黄女士介绍,上个月,她看到一张传单,上面介绍新长甲百消丹的性能对女性比较好,于是从网上买了一盒。“吃了一盒,总感觉这个保健品有点问题。到药店咨询,药店销售员说没听说过这个品牌。”黄女士说。 滕州市药监局工作人员查看该保健品后,初步核实保健品中没有批准文号,涉嫌假冒。随后,工作人员按照保健品标注的生产企业向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对该保健品核实。 经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实,广东省局数据库和该局均无“广州市美姿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资料,天河区辖区内“广州市黄埔大道118号”的地址未发现该企业,该产品为假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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