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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规定笼统,法律依据不充分
“明胶恐慌”折射问责无力
  • 2012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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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阜县“学洋明胶蛋白厂”旁的空地上,有大量村民晾晒的明胶。明胶已成为当地一大产业。   东方IC供图
    本报记者 郭静 李钢 实习生 惠靖淼
  央视播音员赵普不会想到,他微博上的一条信息,引发了一场波及全民的“明胶恐慌”。从皮革老酸奶传言到“毒胶囊”事件,再到19日工业明胶被爆进入食品行业,跟“胶”相关的食品药品都成为众矢之的。公众的“脆弱”缘何而来?食药安全事件屡发的根源在哪?
公众广泛怀疑 “现在是闻胶色变了”
  9日,央视播音员赵普发微博:“不要再吃老酸奶和果冻,尤其是孩子,内幕很可怕,不细说。”该微博经媒体人士转发,并爆出老酸奶和果冻由工业明胶制造后,网友热转,媒体关注,短时间内迅速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
  两天后,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发表声明称:主流品牌乳企不太可能添加工业明胶。而中国烘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也发表类似声明,但监管部门却迟迟不露面,公众依然惊魂未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5日,“毒胶囊”事件曝光。19日,又有消息称,河北工业明胶生产商所产明胶已流入食品行业。
  由此,公众对含有明胶的食品的安全性产生广泛怀疑。17日,有网友和媒体爆料,珍珠奶茶中的珍珠是用工业明胶制成。19日,一则“小笼包内添加明胶”的网帖更是引来网友和媒体对小笼包的质疑。此外,还有龟苓膏、冰激凌、棉花糖、水晶肠等各类食品也成了怀疑对象。有网友甚至称:“现在是闻胶色变了。”
资质审查缺失 企业无证却能大肆生产
  不管是老酸奶、果冻,还是药用胶囊,从生产到出厂到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监管部门的监管。然而重重“监视”下,为何“胶恐慌”还在不停扩散蔓延?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药用明胶在我国是作为药品辅料来管理的,厂家生产需取得批准文号。但记者在国家食药监局的数据库中查询后发现,仅有3家企业取得了国药准字号文号,分别是甘肃明珠胶业有限责任公司,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和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显然,这次“毒胶囊”风波涉及的明胶生产商中没有一家拿到文号。更多明胶厂还未浮出水面。没有批文就能生产药用胶囊,监管的第一个环节就出了问题。
  另一问题则来自文号的分类管理。空心胶囊是药用辅料,也是包装材料,在2001年之前一直是以包装材料进行注册。
  目前拥有空心胶囊国药准字号生产批文的厂家,一部分在国家食药监局辅料数据库中,另一部分却在药品包材类数据库中。
  包材的标准低于辅料。但省医科院药研所所长姚庆强认为,即使是包材,标准也是很严格的,不应存在监管漏洞。
生产监管扯皮 怎能依赖企业自检把关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17 .6万个药品批号,备案药企多达四五千家。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员称,目前监管系统人手有限。药监部门不可能每个企业都派人去。
  18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市中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在对药厂进行检查时说,胶囊制剂生产厂作为胶囊的使用方,首先需要严把供应方的相关资质和产品资质,其次,要对所用胶囊按批次检查。
  不少药企认为,药品辅料的监管职责应在药监部门。除了颁布相关规定,药监部门应不定期抽查。“检测设备要好几十万。”济南利蒙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芳岩说,有的药厂可能缺少这样的设备。据悉,此次被曝光的卓康、华星等胶囊厂就没有相关设备。
  “企业没有检测设备,可以委托检测。”济南市食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杜军表示,企业不能以没有设备为由,不开展检测,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
  有专家表示,企业自律无疑是重要的一环,但也绝不能寄希望于企业自律,监管部门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后惩戒困难 问责不能仅为平息公众怨气
  近日,不断有网友和媒体呼吁,监管部门应向公众道歉,并启动问责机制。
  “出现如此恶劣的事件,监管部门负责人应引咎辞职,这是监管不力应该承受的惩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称,目前,已有地方的食药监局局长被免职,但还应有更多、更高级别的负责人被问责。
  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法水认为,食品药品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比如有些小企业没有生产资质,但当地政府部门考虑到就业、GDP等因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不过张法水认为,不能一出现问题,就简单地要求问责,“问责需要有法可依,而不能仅仅是平息公众怨气的手段。”
  “关键是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行政问责机制。”张法水说,目前我国正在探索中渐进发展,比如《公务员法》的出台、各种监督惩戒条例的出炉等,整体上是进步的。只是目前的问责机制更多是笼统的规定,问题发展到什么程度才能问责,该承担的责任层次怎么分,“这些还没有明晰的规定。而如果没有法律依据的问责,被问责者不会心服口服,效果也难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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