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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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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9日讯(见习记者 董程程 通讯员 赵洪璇 卓健) 李某为筹集资金,17日,从网上贷款公司贷款,结果贷款不但没到手,还被对方诈骗现金2万余元。 2012年3月份,一心想创出一番事业的李某听同学说北京某电气柜组装厂向外放加工活很赚钱,但需要先交25000元押金。李某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从百度上搜索了一个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并在网上贷款申请表格填写了个人信息和联系电话。 17日一个自称是这个贷款公司张经理的人打电话与李某联系,说看到了其在公司的贷款申请,如果要贷款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就行,还要首先交纳2000元押金和第一个月的利息450元,贷款心切的李某就汇过去了2450元。 在贷款合同上签完字后,张经理又说贷款合同需要公证处盖章还要交4500元,李某当时有点犹豫,但心疼已经汇过去2000余元钱,便又给对方汇了过去。之后一个自称是法院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称因李某不是在本地贷款,需要收一万元押金作担保,并称如果11点之前汇不过去,就视为单方面违约,李某要赔偿贷款额2倍的违约金。李某立即借了一万元汇了过去了。十几分钟后,对方又打电话要李某交两个月工资证明,如果没有就汇一万元。此时李某觉得被骗了,遂向淄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不要轻信核实不清的各种信息,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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