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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有望自建食盐厂 |
改变目前市场食盐全部来自潍坊和泰安的现状 | |
- 2012年05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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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9日讯(记者 孟艳) 条件成熟后,青岛或将再建食盐厂,市民能吃上本地盐。9日,青岛市盐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纪家栋做客政务网解答网友问题。 有网友提出,青岛虽然靠海,但是青岛目前吃的都是外地出的食盐,希望青岛地区能够恢复对食盐的生产。纪家栋介绍,目前,根据国家结构调整的要求,青岛建设食盐生产厂的条件尚不具备,随着蓝色经济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海水淡化一体化循环经济项目的推进,条件成熟可以报批建设食盐生产定点厂。据悉,目前青岛不生产食盐,只有分装企业,青岛市的食用盐全部由国家各级发改委、盐务主管部门统一计划调拨,青岛市场上的食盐是潍坊海盐和泰安井矿盐,两种食盐各半。海里面晒的盐,青岛市产十万吨,但都是工业盐。 针对日前其他省市出现的农药废渣盐,纪家栋介绍,事件发生以后,盐务局立即开展了拉网式市场排查工作,未发现涉及“海天盐化”的公司或“农药废渣盐”的涉盐违法案件,未发现“农药废渣盐”流入青岛食盐市场,市民可放心食用。 有网友咨询,目前市场上出售的低钠食盐是不是将钠元素含量降到最低。纪家栋称,低钠食盐不是将钠元素含量降到了最低。按国标2019—2005氯化钠含量为70±10克每100克。 近日,青岛市盐务局开展“健康青岛”活动,推广绿色盐和低钠盐,市场上流通的多品种盐主要有以下几种,400g海藻碘盐2.2元/袋;400g绿色海藻碘盐2.40元/袋;500g低钠盐2.90元/袋。绿色盐和低钠盐由于增加了一定的科技和营养含量,其价格也是经省、市物价部门审定的。 另外,青岛市新旧碘标过渡期为18个月,到2013年9月15日,全市市场销售的各类小包装食盐全部使用新碘标包装,按新标准标注碘含量并加印“健康山东”标志,在此之前,新旧包装可以并存。目前盐务局已分装生产了新碘标小包装食盐,正在投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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