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肇事逃逸后跑到外地打工,听到警笛就心里哆嗦 |
隐姓埋名八年天天都像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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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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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周惠娟) 新泰一男子交通肇事逃逸隐姓埋名8年,天天像坐牢,“清网”抓捕归案获刑1年8个月,如释负重。5月9日,记者从新泰市交警大队了解到,该男子陈某现已羁押服刑。 办案民警说,2003年11月16日16时许,陈某驾驶一小型拖拉机沿蒙馆路由西向东行至新泰市新汶棉纺厂路段左拐弯时,与张某驾驶的农用运输三轮车对行相撞,导致三轮车乘坐人梁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勘查取证,认定陈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梁某不承担责任。陈某还要面对数额巨大经济赔偿,陈某家境贫寒,畏罪潜逃。2003年11月29日新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该案,张贴悬赏通告,陈某被上网追逃。 2011年“清网行动”,新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动员陈某家人,但他们坚称已多年不联系陈某,现生死不明。同年11月,民警得到消息,陈某在淄博打工。11月28日14时许,新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一中队中队长安利臣与谷里派出所副所长时伟蹲守5天,在淄博市张店区租住房抓获陈某。至此,陈某已逃亡8年。 陈某交代,8年里他隐姓埋名,不敢抛头露面,当过锅炉工,干过建筑,打过短工,每当看到警车驶过、听到警笛鸣响就心里哆嗦,感觉天天就像是坐牢。但想到沉重的经济赔偿,他只能狠下心来抛妻别子,远走他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驾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致1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案发后潜逃8年,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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