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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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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73名大陆犯罪嫌疑人从马来西亚押解抵京。 新华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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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11·29”案受害人沙某被刑拘。在苏州市第一看守所,她介绍了受骗经过。 (去年11月)22日下午3点半左右,我的手机响了,没显示号码。对方自称是苏州市公安局的,在确认我的姓名后,说我涉及了一桩房产洗钱案,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我发了两份材料,让我去南京参加庭审。 我说我没有收到材料,也没有参与洗钱。他们就把电话转给“南京市公安局彭警官”,“彭警官”说这个案子中央很重视,还成立了专案组,接着又把电话转给“中央反洗钱专案组的刘警官”和“检察院叶检察官”,他们都说我参与了洗钱案,让我当天下午4点赶到南京法院参加庭审,我说时间来不及,他们就叫我交纳保证金证明我没涉案。 我们单位造安居房,平时需要资金量很大的,资金跟不上时我要融资,我想是不是有人利用我的资料参与了洗钱。 后来他们又说要查封我家的房子和我老公的公司……他们又一次次说有人指证我参与了洗钱案……就这样我把公司公款1257.8万元以及自己银行账户8.3万元共计1266.1万元,采取电汇方式,分18次分别汇到“金融监管中心账户”。 汇款的事他们不许我告诉任何人,因为他们说我身边的人都可能参与洗钱案,如果我泄漏了信息影响办案,到时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要把牢底坐穿的。我想他们是公权力部门的,就相信他们了。 据《扬子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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