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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家庭医生不能一签了之
  • 2012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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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雪

  前段时间,笔者所在的小区签订了“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协议中填写了居民的基本健康状况、监护人等信息,上面还有责任护士、责任医生、责任团队负责人的签名,最后填写的是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拓展基本卫生服务三大项,笔者所签订的是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居民“健康档案”和“健康教育”两小项。
  这是一件好事,但有邻居担心,所签订的服务项目会不会成为摆设?社区家庭医生是一项新生事物,居民希望从家门口就能看好病,且能够享受到全科医生为自己日常健康保驾护航的医疗待遇,而医疗部门同样想推广家庭医生来为大医院分流就诊量,最关键的是改善现有的医疗体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与质量。既然如此,家庭医生就不能一签了之,无论是免费的项目,还是需要付费的服务,都要在服务态度与服务水平上下工夫。退一步讲,“契约式服务模式”包含着一定的责任在里面,这也是居民与社区医疗机构之间诚信关系的纽带。因此,社区医疗机构要用实际行动践诺,不要让协议书成为一张白纸,这既折射医疗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也是仁心仁术的另一种诠释。
  笔者希望,家庭医生要让居民切实感受到服务与实惠;与此同时,多一些人性化举措,服务项目上不断精细化,让家庭医生真正“接地气”,做到居民的心坎儿上,唯有这样,才能真正缓解居民看病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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