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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企业未发现黑心棉
  • 2012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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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8日讯(记者 王衍 通讯员 毕文) 为严厉打击制售“黑心棉”的违法行为,5月下旬开始,德州市纤检所对辖区内的再加工纤维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21家生产企业未发现使用限用原料。
  德州市纤检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检查发现,德州市目前再加工纤维生产企业21家,夏津县有9家、平原县有12家。检查中未发现利用限用原料制作再加工纤维、利用再加工纤维加工制作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
  检查中发现,生产企业存在着无营业执照、无进货原料检查验收和登记台账、成包的再加工纤维没有合理包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注“禁止用于生产医疗卫生用品、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及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语等三大问题。问题企业将进行限期整改,限期未达标的将根据《产品质量法》和《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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