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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雨中熄火理赔要提供“气象证明”
  • 2012年07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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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临沂市区,一辆车子在水中行驶。 本报记者 王倩 摄
  本报济南7月8日讯(见习记者 王茂林 张文) 8日凌晨3点多,省城市民黄先生开车行至济南市工业南路附近桥洞下,车子在水里熄火了。他联系保险公司商量理赔事宜时,得知自己需要出具一份“气象证明”,或是报纸上刊登的当日气象信息。
  对于保险公司让自己出具暴雨气象证明的要求,黄先生多少有些不理解,于是咨询了在保险公司上班的朋友。朋友告诉他,行驶中车辆涉水受损的情况,在理赔时被保险人是需要提供气象证明的。
  对于黄先生遇到的情况,记者先后咨询了太平洋车险和中国人保财险车险服务热线。太平洋车险工作人员表示,“被保险人遇到暴雨天气车辆涉水受损的情况,理赔时需要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的气象证明。”人保车险的工作人员也告知了相似的要求。
  “我担任保险公司法律顾问期间也接触过保险公司被骗保的情况,保险公司提出这样的要求有合理性因素,是可以理解的。”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傅强介绍。
  傅强提醒广大车主,作为投保人,在遇到意外损失时,首先要第一时间取证。“比如给被淹的车辆拍好照片,也可以拨打110,如果身边有交警,可以给交警说明情况,请交警做个证明,或者是请路过的人做个证明,然后与保险公司勘察员联系,准备相关材料,进入理赔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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