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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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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7月8日讯(记者 赵艳虹) 8日,记者从市中区卫生局了解到,按照《枣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管理办法》要求,对2012年度市中区新农合特定慢性病进行鉴定后,符合特定慢性病标准的有523人,并对确定的特定慢性病患者免费发放《市中区新农合特定慢性病门诊医疗证》。 据了解,市中区新农合办公室组织市、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专家7人,对2012年度市中区新农合特定慢性病共鉴定624人,符合特定慢性病标准的523人。 工作人员介绍,实施的《枣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定慢性病有三类23种,其中一类慢性病11种;二类慢性病5种;三类慢性病7种。特定慢性病每年的门诊医药费报销封顶线按照病种实行封顶线。其中一类慢性病的封顶线为3000元;二类慢性病的封顶线为6000元;三类慢性病的封顶线为10000元。特定慢性病的报销比例为50%。 据介绍,枣庄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特定慢性病在门诊治疗者,均属补偿范围,其医药费报销可从其他统筹基金支出,与其当年报销的住院医药费一并计算,每人每年不超过补偿的最高限额;特定慢性病的具体确定办法、确诊程序、费用报销办法由各区(市)合管办负责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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