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现肺结核病人应上报疾控部门
2012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新浪微博
QQ空间
腾讯微博
人人网
更多
“肺结核是乙类法定传染病,对于社会上发现的结核病人,需要上报当地疾控中心,然后再逐级上报。”山东省结核病防治中心主任刘志敏说,发现的病人需要由县区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治疗。目前,省市县三级都有专门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痰菌阳性病人应隔离治疗。另外,国家会提供免费的一线结核病药品。
刘志敏说,染上肺结核也不必太过惊慌,患者应对肺结核有正确的认识,目前肺结核有特效药物治疗,已不再是不治之症了。病人应坚持按时按量服药,完成规定的疗程,必须坚持吃药半年,否则容易复发。
本报记者 郭静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拍客
图片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
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