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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期间行凶监护人将担民责
  • 2012年07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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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刘帅 张泰来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告诉记者,如果李某某属于精神病人,则他不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如李某某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时实施犯罪行为则要承担刑事责任,否则不承担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主要考虑间歇性精神病人一般无收入可言,一般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王伟说,如果李某某属于正常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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