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献血者反馈所献血液 检测结果和使用情况 1.为保护献血者合法权益,信息中心在检测结果发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告知献血者本人。 2.为保护献血者个人隐私,短信通知献血者本人时仅告知血液检验结果是否合格,不告知具体检验内容,同时告知查询电话。献血者通过拨打查询电话进一步了解具体检验内容。 财务信息 1.山东省血液中心是省卫生厅直属非营利性卫生事业单位,临床用血等收入全部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专户,所用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全额拨付,执行收支两条线。 2.近十年接受社会捐赠及对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 2002年,平安公司捐赠“全顺”采血车一辆,价值246500.00元 2007年,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捐赠跟流式细胞仪一台,价值470000.00元,PCR扩增仪一台,价值68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