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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山东红会捐款最快年底可查去向
整顿红会冠名医院,不合格者坚决取缔
  • 2012年08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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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钢
  2日,国新办就《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举行发布会,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表示,年底将完成捐赠发布平台上线,并选择3至5个省作为试点。对此,山东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曹怀杰表示,我省正在积极申请试点,若成功,年底前向省红十字会捐款也可查具体去向。
   正申请试点
 开通捐赠平台

  “我们已经向国家红十字会进行了申请,争取成为开通捐赠平台的试点。”2日,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曹怀杰表示,我省成为试点的可能性很大,若成功,在今年年底前向省红会捐款也将可查其具体去向。
  曹怀杰表示,省红会一直有相关信息公开渠道,只是因为信息化水平不够,公开的及时性和具体程度不够。
  “我们接收的钱物和使用情况,都要向理事会公开,同时也会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曹怀杰坦称,这种公开已经不能使公众满足,“等信息公开系统建成,公众每笔捐款的去向都可以查,并尽量细致。”曹怀杰表示,在系统开通前,捐赠者可直接到红会查询捐赠钱物使用情况。
 红会未收
 医院冠名费

  “目前,对省内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的整顿正在进行。”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玄兴华介绍,我省共有122家红十字冠名医院,其中既有公立医院,也有民营医院,有的医院冠名甚至可追溯到1925年。
  “8月,省红会与卫生厅联合组成调查组,对全省冠名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玄兴华表示,对于不符合冠名条件的将坚决取缔;对于那些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也将坚决取缔。
  对于传言的红十字冠名需要交费的说法,玄兴华说,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不需要交费,但要符合一定条件并承担一定义务。“根据卫生部、国家红会的规定,红十字冠名医院在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应按要求组织应急救援队,开展积极、有效的人道主义援助、救护工作等。”
 尽快健全
 社会监督制度

  缺少监督是红十字会缺乏公信力的重要原因,为此,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
  “其实,现在法律监督和政府监督一直都有,而且是比较健全的,相对欠缺的是社会监督。”玄兴华说,目前省红会确实还没有对其进行社会监督的相关组织,不过他们将按要求尽快建立起来。
  曹怀杰说,省红会也将按国务院意见要求,尽快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在重大项目上,我们还将邀请社会监督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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