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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20%
必须为首套房,面积低于90平米,此外贷款上限降至25万元
  • 2012年09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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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9月26日讯 (记者 喻雯) 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重大调整。10月8日起,济南市区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25万,调整后贷款上限减少了25万。此外,90平米以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次从个人贷款最高上限、可贷额度计算方法、连续缴存公积金时间、差别化信贷政策等四个方面对贷款政策做出了调整。其中新规明确,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仍为50万元(章丘、平阴、济阳、商河为4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为25万元(章丘、平阴、济阳、商河为20万元)。
  原政策则规定,一个家庭中只有一人缴存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章丘、平阴、济阳、商河执行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为了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首套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由三成变两成,这是对首次置业刚需购房者买房的有力支持。
  该负责人提醒,目前公积金正处于审批状态的购房者,以银行上传公积金系统的时间为准。10月8日还没有审批通过,就要按照新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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