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赵洪璇 卓健) 因下属对自己出言不逊,便出手将其打伤,日前,一工地负责人李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9月29日上午8时许,淄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接到报案,龙泉镇某建筑工地发生斗殴。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名六十多岁的男子面部多处受伤。经调查,该男子王某在此工地工作,当日上午8时许,王某发现工地大门坏了,遂找到负责人李某反映,李某答复说过几天再做安排,王某认为推托,骂了李某一句,随后两人发生争执进而撕打在一起。撕打中,李某将王某面部等多处打伤,后经法医鉴定王某伤情构成轻伤。随后李某迅速逃离现场。 10月14日,龙泉派出所民警在李某家中将其抓获,经讯问,李某对当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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